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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云南许霆”家属将向法院提交申诉状

发布日期:2008-4-10 10:34:37 来源: 作者: 点击:104

今天上午,有“云南许霆”之称、已在监狱服刑6年的何鹏的母亲将向云南省高级法院提交申诉状。

  昨天一早,何鹏的父母就赶到距家120公里的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,并向该院立案庭递交了申诉状,被告知:此类申诉应由云南省高级法院受理。昨天17时20分左右,何母赶到云南高院立案庭,因临近下班时间,她只得改在今天再提交申诉状。

  “这是我们最有信心的一次”,何鹏的父亲何见贵在电话里告诉早报记者。何鹏的姐姐何丽则说:“许霆案改判给了我们很大的鼓励,希望我弟弟也能得到阳光审判。”

  2001年3月2日,云南省某公安专科学校大一学生何鹏持账面金额只有10元的金穗储蓄卡到ATM上查询余额。因ATM失控,查询未果。何鹏输入取款100元的指令,ATM如数出款,何鹏见状又连续按键6次,取出4300元。次日,何鹏再次到其他7台ATM上,连续取款215次,两日共取42.97万元。案发后,何鹏于2002年7月被曲靖市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。后何鹏上诉至云南省高院,结果维持原判。李克诚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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